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学习优良、工作积极、能力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高学院学生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和骨干力量,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与参与者。
第三条 学生干部应在学院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决定,代表学生参与学院的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应积极协助学院加强校风校纪的建设,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干部岗位设置
第四条 黄海校区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干事,学习部部长、副部长、干事,文艺部部长、副部长、干事,体育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生活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就业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五条 黄海校区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副部长,宣传部部长、副部长,监察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社团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社会实践服务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心理素质拓展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六条 班级: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心理委员、权益委员;
第七条 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以上各岗位,原则上各设一人,根据特殊需要可适当增减岗位和人员。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选拔
第八条 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关注社会,热爱学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带头遵守校规校纪,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和精神风貌,上一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及格;
4、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5、能够关心、团结同学,帮助同学力所能及地解决生活、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完成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7、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第九条 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及程序:
1、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班级学生干部主要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选举与班导师、辅导员推荐相结合,报院团委审批;
3、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推荐相结合,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经笔试、面试及公开演讲竞选产生,特殊时期可通过学院学生工作组织考核直接任命。
4、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任职前需进行公示。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职责
第十条 学院团委
1、团委副书记
(1)协助学院团委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培养、发展的对象;
(2)学期初协助团委书记制订工作计划,学期末负责工作总结并向团委书记汇报工作;
(3)协助学院团委书记做好学院团学活动的宣传工作;
(4)协助做好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实践工作并做好活动计划和总结,定期向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5)协助学院团委书记做好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通知的传达工作。
2、团委组织部
(1)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及广大团员情况的统计;
(2)负责团员发展、团证的颁发、注册、补办;
(3)负责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工作;
(4)负责组织评优工作,包括分团委工作评估、团支部工作等级评估、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等工作;
(5)负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整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了解并抓好基层的组织工作;开展推优工作,指导下级团组织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积极分子工作;
(7)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3、团委宣传部
(1)负责学院主办的各项大小型活动的前期推广工作和后期总结宣传工作,例如宣传海报、条幅等的设计、印刷等;
(2)宣传所需物品及相关活动相关物品的采购;
(3)计划室内室外活动舞台场地的方案、舞台和背景设计等;
(4)负责后期新闻稿件的书写以及新媒体方向的后期宣传,例如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
(5)负责院记者团及各班宣传委员的考核工作。
4、监察部
(1)督促全体学生认真履行学校及学院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
(2)监督学院学生干部工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学院团委处理;
(3)学年末根据学生干部考核标准,提出优秀干部候选人;
(4)负责全体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及综合各部加减分情况;
(5)“评优、评先进”期间主持核算全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
(6)负责统计记录全体学生违纪违规情况;
(7)负责各种活动出勤率的核查工作。
5、社团管理部
(1)协助学院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年度审核、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等;
(2)引领学生社团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文化活动,保障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6、社会实践服务部
(1)协助学院团委负责组织青年学生参加暑期、寒假、社会实践周等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
(2)拓展社会实践阵地;
(3)统筹规划“西部计划”等国家志愿服务计划的开展进行。
7、心理素质拓展部
(1)协助学院团委负责落实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
(2)做好学院同学的心理普查;
(3)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心理委员座谈会;
(4)负责心理素质拓展工作室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
1、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会主席带领下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各学生会副主席按照分管部门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学期初汇总各部工作计划,编订学生会工作总计划,学期末负责对本学期工作做全面总结,并向团委汇报工作;
(2)指导各部开展各项活动,协调各部间关系,听取各部工作计划与总结,解决相关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及各班委成员会议,传达学院决定、指示;
(4)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团委汇报工作;
(5)加强与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及相关单位的联系;
(6)完成学院团委交办的其它事务。
2、办公室
(1)协助团委书记管理团委经费,并做好收支记录及核算工作;
(1)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物;
(2)负责管理学生会办公室用品;
(3)组织召开学生会有关会议;
(4)负责向各班传达学院的有关决定、通知、公告等;
(5)学期初收取各部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6)协助团委书记起草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部
(1)引导全院学生积极参加学习有关的活动,营造良好学风;
(2)负责早读、晚自习、课堂出席率等日常考勤工作;
(3)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进行考前动员,强调考风考纪;
(4)负责筹办英语角、日语角等学院特色促学活动;
(5)负责各班学习委员的考核工作,期末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
4、文艺部
(1)负责全院同学的业余文娱活动的组织、编排和筹备工作;
(2)领导各班文委、召开文委会、组织和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如:文化艺术节、元旦晚会等;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校性的文娱活动;
(4)负责各班文委的考核工作,期末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
5、体育部
(1)负责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2)负责其他大型活动的整队工作;
(3)组织和带领各班体委深入同学中,了解同学愿望,开展体育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4)负责各班体委的考核工作,期末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
6、生活部
(1)制定院生活管理条例,负责全院同学的日常生活管理及检查;
(2)定期组织大清扫活动(开学初大清扫),搞好宿舍室内外卫生;
(3)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工作,定期召开生活委员会议,深入了解同学意见,解决同学们遇到的实际困难;
(4)做好新生接待的后勤保障工作,向新同学讲解院生活管理制度,指导新生在短期内适应大学生活,并指导新生整理宿舍内务,达到校院有关要求;
(5)负责运动会等各种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期末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
7.就业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室)
(1)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档案统计;
(2)开展毕业生就业相关活动,了解毕业生就业信息动向,及时掌握就业信息资料,定期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第十二条 班委会、团支部:
1、班长、团支部书记
(1)全面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及团支部工作,召开班会和团会;
(2)指导班、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协助校、院学生会完成各项工作;
(3)学期初编写工作计划,学期末交总结,并负责考核舍长工作;
(4)负责向班级同学传达学院的有关决定、通知、公告等。
2、团支部组织委员
(1)组织班级团支部各种日常活动,如座谈会等;
(2)协助院团委组织部执行团的纪律、收缴团费、评选优秀团员做组织发展对象;
(3)考核班级学生干部、学期末向办公室提交评选优秀干部后选人名单;
3、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学风建设工作,搞好班级课堂考勤工作;
(2)配合院学习部开展各种有关学习的活动,如各种竞赛、正文等;
(3)负责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负责学习成绩的抄写及班级综合测评工作;
(4)安排值日生擦黑板、与任课教师联系、安排答疑时间、地点;
了解同学的学习要求并向有关老师反应;
(5)帮助后进生学习,组织“一帮一、共上进”活动;
4、心理委员
(1)协助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心灵健康成长;
(2)关心、关注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与老师沟通,进而解决问题。
5、体育委员
(1)负责本班级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育锻炼意识,努力丰富班级学生的课余生活;
(2)负责体育课的整队、器械的取还工作;
(3)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
(4)负责督促同学上体育课、组织班级体育活动,提高班级同学的身体素质;
6、宣传委员
(1)负责班级各种活动的宣传及主持工作;
(2)配合院宣传部、宣委完成院里各种宣传工作,如收集书画展品、组织同学参加辩论赛等;
(3)负责班会、团会的记录整理工作,负责班级书报、信件的收发工作;
7、生活委员
(1)负责班费的收支管理工作,每学期向班级公布一次;
(2)关心班级学生的日常生活,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们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3)负责班级宿舍的卫生检查、达标及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8、文艺委员
(1)负责本班级文艺活动的开展,努力丰富班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2)并积极组织本班级学生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9、权益委员
(1)以维护班级同学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
(2)积极配合学院后勤部门;
(3)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考核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以及总体素质;能:考核学生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勤: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绩: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实绩以及在学生当中的威信。考核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称职和不称职四种。考核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及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一学年两次考核均为“良”以上者(含“良”)方可参评校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或推荐担任)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的,应予以解聘或劝其辞职,并依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1、前一学期考试成绩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2、学年综合测评达不到班级前50%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4、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5、道德水平和个人修养低下,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6、经考核不合格者。
第六章 学生干部会议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团委学生会会议分团委学生会工作例会、部门工作会议等。
第十八条 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第二十条 各类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第二十一条 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办公室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
第二十二条 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事宜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办公室提出不同看法,由办公室向主席汇报,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七章 学生干部值班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
第二十四条 值班时间:早上8:00至12:15;下午1:30至4:50;
第二十五条 值班地点:学院团委。
第二十六条 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一天向学生会主席请假,由学生会主席安排其他成员。
第二十七条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团委办公室的公共财产。
第二十八条 值班人员对来访的老师同学要热情周到,对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详细记录,以便向有关部门或老师反映。
第二十九条 值班人员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
第三十条 严禁值班人员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嬉戏打闹等,保持办公室安静。
第三十一条 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关灯、锁门。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八章 学生干部违规处罚条例
第三十三条 学生干部违规形式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勒令退出三种。
第三十四条 无视学生会纪律、值班、开会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两次,予以警告处分。
第三十五条 自高自大,我行我素,不能与其他成员团结合作者,予以警告处分。
第三十六条 私配、滥借钥匙,私作、转借工作证者,予以警告处分。
第三十七条 未经上报即开展活动,影响学生工作全局的,视影响程度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十八条 对待同学态度恶劣、独断专行,对学生工作的开展造成不良后果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分配的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以至影响学生会工作开展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在重大活动期间不服从安排,无故推脱者,给予勒令退会处分。
第四十条 破坏学生干部内部团结,故意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勒令退出处分。
第四十一条 借学院名义或私自动用学生干部从事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损害学生干部集体声誉者,予以勒令退出处分。
第四十二条 如同时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除需按本条例给予在学生会内部处罚外,还需按照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三条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被处以院级以上警告处分的,按勒令退出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新合作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