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2017级学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现就学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
1.凡是参加2017-2018学年第1学期中方授课课程期末考试,考试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可参加该课程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初进行的补考。
2.若某课程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旷考或在期末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不具有参加该课程补考的资格。
3.外方授课课程、考查课及实践教学环节不安排补考。
二、成绩评定:
补考总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四、考试要求:
1.请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听力考试需携带收音机。
2.对于报名补考但实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3.学院补考将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程无死角监控。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新合作学院
2018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