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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补考的通知

发布者:中新合作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3-02浏览次数:1447

2016级、2017级学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现就学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

1.凡是参加2017-2018学年第1学期中方授课课程期末考试,考试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可参加该课程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初进行的补考。

2.若某课程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旷考或在期末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不具有参加该课程补考的资格。

3.外方授课课程、考查课及实践教学环节不安排补考。

二、成绩评定:

补考总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三、补考课程及考试安排:

四、考试要求:

1.请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听力考试需携带收音机。

2.对于报名补考但实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3.学院补考将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程无死角监控。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新合作学院      

20180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