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及工作日程安排,我院期末考试将于2018年1月9日开始,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二、考试要求:
1.各班级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在考前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习《大连海洋大学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2.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无证件或证件信息不全者应携带学院开具的带有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3.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学习资料,不得携带手机等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应处在关闭状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的位置。
4.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考试,不得无故旷考。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需持相关证明在考试前一周办理缓考手续,缓考手续审批通过可参加缓考考试,缓考考试与补考考试同时进行。如该课程无补考,学生应随低年级重修该课程。
5.考生应服从监考老师安排,必须按照考场座位表的安排参加考试,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考生就座后,应当主动清理考场,并主动将学生证放在桌角,以备监考教师检查。
6.考试结束后请在监考教师清点试卷完毕、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同学请马上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外喧哗、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