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通知】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考试通知】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发布者:中新合作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7-05浏览次数:1089

各班级: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及工作日程安排,我院期末考试将于2017711日开始,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课程名称:大学英语CII

考试地点:獐104  机制(中新合作)2016-1

                   106  机制(中新合作)2016-2

考试时间:201771114:30—16:10

2.课程名称:应用英语II

考试地点:獐126  机制(中新合作)2016-1

                   132  机制(中新合作)2016-2

考试时间:201771314:30—16:30

3.课程名称:高等数学FII

考试地点:獐404  机制(中新合作)2016-1

                   406  机制(中新合作)2016-2

考试时间:201771414:30—16:10

二、考试要求:

1.各班级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同学学习《大连海洋大学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考试前15分钟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信息不全者应携带学院开具的带有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应处在关闭状态放在教室前面。

3.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考试,不得无故旷考,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需持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缓考手续审批通过可参加缓考考试,缓考考试与补考考试同时进行。如该课程无补考,需随低年级重修该课程。

4.考生要严格按照考场座位表参加考试,服从监考老师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考生就座后,应当主动清理考场,并主动将学生证放在桌角,以便监考教师检查。

5.考试结束后请在监考教师清点试卷完毕,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同学请马上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外喧哗,逗留。



中新合作学院     

20177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