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学一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之三十

【两学一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之三十

发布者:中新合作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17

三十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如何贯彻执行好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指的是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集体领导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的最高原则,强调的是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委(党组)民主讨论,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个人分工负责作为党委(党组)决策的执行原则,强调的是决策执行的主体是个人,只有严格地科学地实行个人分工负责,才能充分发挥每个党委(党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保证党委(党组)决策的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是一个有机整体和完整过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可分割。实践中,既要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又要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

 在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起着关键作用。《准则》对此明确规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

 落实这些规定,需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侧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树立当班长而不当家长的角色意识。在党委(党组)中,书记是班长,负主要责任。书记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的组织者、召集人,会前要和其他成员酝酿协商确定会议议题,做好相关准备;会上要引导其他成员紧紧围绕会议议题充分讨论,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讨论结束时要对各种意见进行归纳,提议表决,形成正确的决定;会后要对党委(党组)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中出现的偏差。对于这些重要职责,书记应当勇于承担并切实完成好,而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回避、减轻自己的责任。同时应当明确,书记是党委(党组)的班长而不是家长、首长,不是髙人一等,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不能仅以自己的意见拍板定案、一锤定音,而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策。

 第二,组织好个别酝酿。个别酝酿是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的重要环节,特别是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更需要个别酝酿。但应当明确,个别酝酿是为会议讨论服务的,不能代替会议讨论,更不能代替会议决定。党委(党组)书记组织个别酝酿,应当坚持协商不定调、平等不压人,不能把个别酝酿搞成个别授意、私下交易、强行说服。

 第三,引导提高会议讨论质量。党委(党组)的会议讨论质量,直接关系决策质量。作为书记,在会议讨论时首先要让大家敢于讲话、愿意讲话,能讲出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讲人云亦云、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不着边际的话。要鼓励各种意见的交流和碰撞,最大限度凝聚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毛泽东同志说,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邓小平同志说,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党委(党组)书记应引导充分讨论、深人讨论,尽量求得一班人思想上的共识。

 第四,既服从多数又尊重少数。党委(党组)集体讨论问题,出现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书记进行集中,当然要服从多数人的意见,按多数人的意见决策。同时,要虚心、耐心地听取少数人发表的不同意见,善于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中捕捉和吸收合理成分,用以补充和调整多数人意见中的缺陷和不足。这样,既能避免决策的片面性,也能促进持不同意见的多数人和少数人之间形成共识。以多数人为由压制少数人发表不同意见,或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置之不理,都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