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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的通知

发布者:中新合作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3-02浏览次数:1512

20162017级学生:

学院将于35日起,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方式为学生办理2017-2018学年第2学期重修选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1.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含集中实践环节)、专业方向课程(专业特色课)、公共选修课中的必选课程以及外方授课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期末考试旷考、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实行重修。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中的任选课程不能重修,学生可以重选该课程或改选其他选修课程。

2.学生对已经及格的课程也可以申请重修,随后续年级修读并参加考核。

3.请同学们根据“大连海洋大学中新合作学院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课程清单”(见附件1),核准个人本学期可以重修的课程后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填表报名时间:201835日—39日,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重修机会。

三、报名与缴费程序

1.填表报名:

1) 学生须在35日—39日之内填写“大连海洋大学中新合作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纸质版签字后报送至中新合作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2号楼207室)。

2) 在表格[银行卡卡号]一栏中填写学生本人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地区储蓄卡卡号(19位)(学费卡)。

3) 重修费用为70/学分,学生根据申报重修课程具体情况按规定时间将重修费存入申报表格填写的银行卡中,学校会根据重修课程审批情况进行划款。

2.学院审核:

1) 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将审核学生报名课程,对重修名单进行处理。

2) 报名最终结果及缴费情况,学生可在中新合作学院网站或教学工作办公室查询。

四、重修教学安排

重修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按照课程报名情况组织教学,请相关学生及时关注上课通知。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中新合作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清单.xls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中新合作学院重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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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0日